國立體育大學111學年度 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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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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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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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處分資產項目 |
資產帳面金額 |
變賣淨收入 |
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數 |
處分利得(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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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或重估價值(A) |
累計折舊 |
淨額(C=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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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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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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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處分皆須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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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土地外之其他資產成本超過1,000萬元以上及學校認為重大之資產處分(含報廢),應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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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賣淨收入=售價-處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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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學年第1學期(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之資料應於2月底前完成公告,全學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