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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警公告】有關本校109-112汽機車停車證申請換發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說明:

1.請填具附表一汽車停車證申請表、附表二機車停車證申請表,表格內容務必全部填寫齊全,並張貼行車執照、駕照影印本,蓋系所單位圓戳章。

2.一人限辦一張汽、機車停車證,並繳回(105-108)汽車舊停車證。

3.停車證申請人非直系血親、夫妻、同戶籍者不開放申請。

4.停車證申請非本人車輛請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5.因本校現行停車暫無收費,以上為防範非本校教職員工生申請。

6.申請表格請至總務處-駐警小隊,各項表格內下載填寫,填寫完畢送園管組駐警小隊審核,於108930日前統一發放,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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