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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體育大學場館設施營運管理收費辦法

借用須知:

1.請先上網查看使用時間是否可以借用後,寫申請單。

2.使用完畢請恢復原狀。 

3.使用會議室時,如有任何狀況請通知本組處理。

4.借用各場地請務必詳閱租借系統各場地申請注意事項。

5.租借場地單位倘為校外單位,本校協助申請單位應先簽准場地借用並於繳納場地使用費及簽訂代契約完成後,上系統登錄場地借用,並於「申請理由」欄位加註「校外借用:OOO單位」,並將相關奉准簽文紙本送總務園管組審核

會議廳借用情形查詢系統 (需耗時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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