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

國立體育大學111學年度

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

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序號

處分資產項目       

資產帳面金額

變賣淨收入
(D)

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數
(E)

處分利得(損失)
(F=D-C+E)

成本或重估價值(A)

累計折舊
(B)

淨額(C=A-B)

1

 

 

 

 

 

 

註:

1.土地處分皆須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2.除土地外之其他資產成本超過1,000萬元以上及學校認為重大之資產處分(含報廢),應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

3.變賣淨收入=售價-處理費用

4.每學年第1學期(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之資料應於2月底前完成公告,全學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之資料應於次年8月31日完成公告。